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4-12-09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院校介绍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创建于新中国成立前夕,1978 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 88 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1981 年被批准为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3 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有条件接收留学生单位,1996 年由阜新矿业学院更名并升格为辽宁工程技术大学,1999 年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2 年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3 年获批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9年入选辽宁省重点建设的10所国内一流大学之列。

 

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二)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 年 3 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拟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申请硕士学科专业

 

学制与教学

(一)学制:3 年,最长学习年限 5 年。

(二)课程设置:按照各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

(三)教学管理:采取学分制,修满相应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准予结业并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四)授课方式: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不脱产形式参加学习,教学形式采用网络教学与校内面授教学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校内面授时间集中在双休日和节假日,申请人须保证按时上课。


学位申请与学位授予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必要条件

1. 通过全国统考科目,完成申请学位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的学分;

2. 达到相关学院、相关学科的学术要求;

3.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

(二)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1.论文指导。通过审核后,学院选派优秀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指导;

2. 选题与开题。申请人完成全部课程修满学分通过审核后,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至少在六个月以后才能进行论文答辩;

3. 论文预答辩与评阅。申请人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评阅及预答辩等环节,合格后通过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盲审评阅两份、同行专家评阅一份;

4. 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学位论文送审通过后,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达到相关学科、相关学院学术成果要求,可提出学位申请,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提交论文材料及审核程序见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具体流程见当年相关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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