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年发展,清华大学MPA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自2010年起,在在职MPA教育奠定的坚实基础上,开设全日制MPA项目(即俗称的“双证”,达到相应要求后,可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清华全日制MPA教育将进一步突出“中国特色,国际视野,清华品牌”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的综合优势,以服务国家为宗旨,强调以学生为本,努力为国家和地区培养具有担当精神、前瞻视野和领导能力的新一代高层次、复合式、应用型公共管理精英人才。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三年以上(含三年)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且毕业后五年以上(含五年)工作经验;
(3)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招生计划:40人。
三、研究方向与领域:公共政策、政府组织与管理、非营利与公共事业管理(社会管理)、国际事务和战略管理、区域发展、城市治理、发展规划、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等。
四、报考办法
(一)报名。
1、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公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分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摄像确认两个步骤。
3、报考全日制MPA的考生需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北京”“清华大学”报名点,选择其它报名点无效。
4、报考全日制MPA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报考费,在缴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 2010年11月5日 16:00前寄送清华大学研招办,11月9-12日可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tsinghua.cpge.cn
5、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招生信息查询和打印。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2、初试时间:2011年1月中旬(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初试考试科目:①--无;②204英语二;③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④--无。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考生参考教育考试中心或者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清华大学。
4、复试时间:2011年春季,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两部分。
五、资格审查
报考清华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及我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后均为自筹经费培养或单位委托培养。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委托、自筹培养协议书,根据考生个人意愿进行调档、户口迁移。录取考生于201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需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全日制MPA学习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学习方式:
周末及晚上上课;全脱产。
八、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费为3.5万。
有关信息详见《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清华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最终以教育部有关部门及相关机构的规定为准。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