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须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学业要求(①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第一作者研究论文;②六门以上(含六门)报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考方式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报考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考生(推免生除外,下同)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选择学习、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选择报考点为中国农业大学的考生须网上缴费,选择非北京考点的考生根据当地网报公告的要求缴费。
2.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待定,一般为每年的11月中旬,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及各省网报公告)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图像采集。未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及图像采集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无效。
3.相关说明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根据教育部要求,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或更改了个人身份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本简章之相关规定与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试、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且不退还报名费。在报考过程中如隐瞒或更改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3)凡符合教育部当年有关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进行核实,核实后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或给予照顾。
(4)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办法: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姓名。
(5)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核验有问题的,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在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不得涂改,考生凭《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后请妥善保存。
3.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中国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相同专业(领域)考试科目相同。
4、考试大纲:详见《中国农业大学2019年硕士生入学考试部分自命题考试大纲》。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校学员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准考证、完整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高职高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用A4纸复印,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
2.复试
(1)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之一,一般在三月中上旬公布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符合学校及学院(部分学院会在学校基本复试要求基础上提高部分学科的复试分数要求)公布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专业复试。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
(3)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4)体检:复试期间考生需参加由我校医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调剂:如部分专业当年上线考生不足,我校会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工作办法。
3.录取
(1)我校实行分专业综合成绩(含初试与复试)排名,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在招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2)我校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生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3)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如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4)报名信息提交确认后,学生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导致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录取结果无效。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硕士生标准执行,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原规定6000元/年执行(金融硕士、会计硕士等学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同类别(领域)学费标准不同,工商管理硕士与公共管理硕士收费标准另见其招生简章,其余专业(领域)收费标准见下表:
(二)奖助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研究生的资助包括了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和“三助”津贴六个部分。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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