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少数民族身份的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培养的协议书: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协议。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需下载《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单位签订协议。
注: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录取类别仅能为“定向就业”,人事档案须转入定向就业单位或其所在地人才市场,一律无法转入云南大学,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我校研究生工作部规定为准;在读期间不享受学校研究生火车票优惠等,不得解除定向就业协议,即不能更改录取类别,并且不得更改定向就业单位。毕业时学校学生处就业办开具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也仅限为签订协议上的定向就业单位。考生毕业后,必须回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工作,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毕业资格和授予学位。考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学校填写后,转寄签订协议的定向就业单位发放。同时,学校将考生的学籍档案材料等关系转寄定向就业单位。
(2)若提交的协议书中的工作单位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3)非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小一寸照片2张(用于粘贴在《复试记录表》和《体检表》上)
复试
1、我校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1.5,部分专业复试比例大于1:1.5。各专业招生人数可参考《招生简章》或咨询学院,学校及各学院会根据考生上线情况、报到情况对招生计划做出调整,各专业复试人数可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复试名单。
2、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
3、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在复试中须进行专业课笔试,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其他专业复试要求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安排。
4、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5、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面试以外必须加试(笔试)两门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备注栏。
6、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在《复试记录表》上签定考生诚信承诺书。
体检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入学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考生才具备录取资格,未参加体检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云南大学校医院于3月30日~4月3日每天8:00~11:30,13:00~16:30为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体检,考生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
2、请持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并交115元体检费和一张小一寸照片(请考生自带钢笔填写体检表格)。
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人事档案按规定时间寄送到各学院相关部门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其他
1、来校参加复试考生的差旅费一律由考生自行解决,请考生务必注意旅途安全。
2、复试地点在云南大学校本部(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外地考生抵昆后来云南大学路线提醒:从火车站出发:可乘2路公交车至建设路下车,或者乘坐64路公交车在“一二一大街”站下车,再步行至云南大学;出租车约20元到达学校;从机场出发,出租车约100元到达学校,也可乘坐机场大巴一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