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教学厅【2017】9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确保质量,择优选拔考生。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主动适应国家需求,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4.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5.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校研究生院及各相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须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1. 实行校院两级复试巡视监督制度。
校领导、校纪委办、研究生院、校教学督导团等单位组成校巡视小组,深入各专业领域及研究方向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2. 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实行复议制度。
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四、复试分数要求:
1.对报考除会计硕士研究生(MPAcc)、大学生退役士兵项目之外的其它专业考生,其初试成绩要求为:
教育部划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对报考会计硕士(MPAcc)专业的考生,其复试分数要求为:
总分≥208分且英语≥42分且管理类联考≥84分。
3.对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分数要求为:
考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8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300分的,总分降50分。对其它情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另行公布。
五、复试方案
1.复试范围
符合以上各专业相关分数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严格挑选合适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并在招生公告平台、我校招生信息网、学校及各学院官网等相关网页进行公示。
2.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全校差额复试的比例在1:1.2及以上。
更多详情如您了解,请:
【学苑教育官网】http://www.xycentre.com/
【学苑教育学习网】http://www.xycentre.org/
【辅导报班电话】:400-621-8199
关注学苑管理类联考微信号:xyuan6251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