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方式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8分钟。
考查内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B、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2)英语笔试(20分)。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5小时。
2.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40%,共40分,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30分,《政治理论》10分)
专业笔试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政治理论》,笔试主要测试学生基本财务理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会计学》、《财务管理》考试时间为2小时,《政治理论》考试时间为1小时。其中《会计学》、《财务管理》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组织命题,《政治理论》由研究生处统一命题,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复试科目试题及答案保密程度在启用前属于国家机密级。
对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应加强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要求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依照我校2018年招生简章设定,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程序与规则:
A、面试小组组长宣布管理综合面试考试开始,请考生进行自我介绍,每名考生2分钟左右。
B、每名考生抽取2个试题,宣读抽中的试题,并立即回答。
C、评委老师根据考生的介绍进行提问,每名考生问1到2个问题。
D、面试小组组长宣布管理综合面试结束,请考生及时关注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由记录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时,视为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出入面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复试结束后将面试记录及笔试试卷交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后返回各院(部)留存。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K×(相应的百分数)+复试总成绩×(相应的百分数)。其中:
1.MPAcc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MPAcc专业学位K=3。
七、调剂工作
郑州轻工业学院MPAcc不接受调剂。
八、录取办法
1.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初试+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 拟录取名单要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①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③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④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⑤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含初、复试笔迹核对不一致者)。
⑥体检不合格者。
九、复试监督
1.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2.经管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十、复试日程
1.报到及资格审查
时间:3月23日资格审查
地点:科学大道校区研究生处办公室(后勤楼318室)
2.笔试
时间:3月24日上午,英语笔试8:00-9:30;专业笔试9:40-11:40
思想政治理论13:10—14:10
地点:资格审查时到研究生处查询
3.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面试
地点:经管楼313、315室。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面试
地点:经管楼308、310、311室
5.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
本方案由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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