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9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4.考试地点:仅限北京大学。
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至5日,具体以教育部公布的安排为准。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2.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3.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下旬。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测试。
4.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取得国外学历、在学期间具有军籍的军校学历或我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学历认证的考生,须提交教育主管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六、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为:周末上课、分时段集中上课(视录取人数而定是否开设),学习年限为3至4年。
七、教学方式
采用课堂讲授,专题案例教学,体验式拓展培训和公共管理学术论坛相结合的综合性教学方法。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着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八、学位授予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费
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5.9万元人民币, 第一学年交纳2万元,第二学年交纳2万元,第三学年交纳1.9万元。
十、户口、档案和就业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生户口和人事档案可转入北京大学,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应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
十一、住宿
住宿及费用自理。
十二、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三、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电话:010-6275 3903,6275 9631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3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g.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