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14年MPA(山东)招生简章
作者:
shuoshi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3-9-26 14:10:22 点击数:2069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简称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旨在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综合型、专业化公共管理人才的一种专业学位。
西安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试点MPA专业学位的院校之一。学校整合全校师资力量和资源,运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丰富的图书资料,全力创造一流的教学与科研环境,高起点、高标准地建设MPA专业学位点。自2001年以来,已招收培养MPA研究生近千名,分别在全国各级政府和公共事业管理部门发挥骨干作用,享有良好声誉。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年7月31日前毕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 5 年或 5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9年7月31日前毕业);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年7月31日前毕业)。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 10 月 10—31 日每天 9:00—22:00。
2、现场确认:参见西安交大青岛研究院 “报名须知” 。
(1)现场确认时间:2013 年 11 月 的第一个周末(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青岛研究院(胶州市常州路552号)
(3)报名携带材料: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等原件。
(4)现场确认内容:资格审查、交纳报名费、摄像及信息核对等。
未经现场确认信息者,报考无效。
三、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时间:2014 年 1 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时间:2014 年 3 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 英语二和管理类综合
复试科目: 行政管理学
五、录取
我校自主设定录取标准,并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素质等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为40人。
被录取的攻读MPA专业学位考生,将于2014年9月份入学。
六、培养方式
委托培养与自筹两种方式。学制二-四年,根据生源情况分为半脱产和业余两种学习方式,教学地点西安交通大学青岛研究院。
七、学位授予
学员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的学分后,回原单位完成论文撰写工作。论文答辩通过后,由院、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位论文指导实行导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