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北京地区报考北京邮电大学的统考生、推免生以及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125200公共管理硕士、125600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外埠推免生和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推荐学校或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的报名资格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予以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三、考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的考生在北京邮电大学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2.复试科目及方式请于2012年9月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复试时间请于2013年4月初登录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看。
四、体检
1.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复试阶段由学校统一组织。
2.推荐免试:体检具体要求请参见拟接收函。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及录取类别分四类:非定向、自筹、定向和委培。
1. 非定向: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免缴学费,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享有一定数额奖学金。
2.自筹: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北京邮电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在学期间需要缴学费,参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享有一定数额奖学金。
3.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类型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在录取前按照教育部要求签定相应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毕业后按所签署协议工作。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并按协议书发放普通奖学金,不参加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4.委培: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北京邮电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北京邮电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在学期间需要用人单位向学校缴纳学费和一次性的基本建设投资设备费,不发放生活补助,不参加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