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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MPA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1-10-18 9:54:21  点击数:12561

七、录取

 1.预录取

    a) 通过考前面试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要MPA联考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且政治理论考试合格,即可获得预录取资格。

    b) 通过考前面试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可以在有条件录取资格考生放弃或者没有达到国家线的情况下,当联考成绩达到国家线时可按排序递补。未通过递补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自动进入考后批录取程序。

    c)参加考后批面试的考生,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70%权重)和笔试成绩(30%权重)进行预录取。

2. 正式录取

    预录取考生在档案审查和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通过后获得正式录取资格。预录取考生与清华大学签署培养协议后清华大学将于2012年7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3.调剂

    未被清华大学录取、但联考笔试成绩在国家线以上的考生,可以申请其他院校的调剂。

八、学习方式

    上课地点为清华大学。学习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学生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   分段集中上课。即每个学期集中一次,每次6-8周,课程学习共集中三至四次。

2.   晚上和周末上课。

九、学习费用

1.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学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共计为5.9万元。

2.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部分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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