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专业实践。
(二)学位授予。学员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达到相关要求,且其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授予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可获得硕士毕业证(双证)。
六、计划招生人数及入学时间
2012年计划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MPAcc)50人,2011年10月报名,入学时间为2012年秋季。
七、学费
每学年12000元,三学年共36000元。取得会计硕士学位的学员,若为我省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含中央在滇单位)的在职会计人员,按照 《云南省财政厅2011年云南省高级会计人才(在职会计硕士)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补助比例,由云南大学退还50%学费。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明(老师)
电话:0871-5031210、5033493
传真:0871-5031637
电子信箱:xmzhang@ynu.edu.cn
地址:昆明市翠湖北路2号云南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65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