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四)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三、报名
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到各报名点现场摄像及资格审查。摄像资审地点:外省由各省市招办指定,北京地区考生在我校摄像资审。
我校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10月10-31日)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且不得再参加统考。
四、初试
初试时间:2012年1月(具体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
考试科目:政治、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其中前4门考试在初试中进行,专业课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根据教育部规定,政治、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基础课(我校大部分专业为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我校大部分专业为校内统考经济学)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满分为200分。
五、复试
报考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均需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资审、笔试专业综合;(2)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及听力能力;(3)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4)体格检查。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初试中不包括与专业相关度高且体现招生专业特色的专业课考试,复试成为招生录取至关重要的环节,在招生录取中占有较大的权重。复试时间、地点及参加复试人员由我校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七、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检委的监督检查,监察电话:010-83952173。
八、学习年限
脱产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三年。脱产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二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九、学习期间待遇,现按国家教财学(94)50号文件及补充规定办理。
十、就业
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生,除委托培养和定向生外,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过双向选择由北京市统一派遣。
十一、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