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校2012年继续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300。拟招收70人(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其中:校本部30人,苏州国际学院40人),其中 ,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0人(含接收本校推免生14人,接收外校推免生6人),招收的20名推免生中在校本部学习的10人(含接收本校推免生7人,校外推免生3人),在苏州国际学院学习的10人(含接收本校推免生7人,校外推免生3人)。
一、专业介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健全和完善国家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体系,建设高素质、应用型的会计人才队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3年底决定设置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中国人民大学是全国首批招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之一。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与会计学学术性学位是规格不同的两种学位类型,会计硕士的招生办法、教育内容、培养模式和质量标准等更突出职业要求,注重学术性和职业性的紧密结合。
二、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 pgs.ruc.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三、招生方式
(一)参加全国2012年MPAcc联考,“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二)参加推免生复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08年及以前入学,且2012年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 报名时外语应达到国家四级水平;
② 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③ 复试时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或在报刊上发表的三篇文章。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8)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 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2012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