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4-12-09

天津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天津大学坚持“强工、厚理、振文、兴医”的发展理念,形成了工科优势明显、理工结合,经、管、文、法、医、教育、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学科布局。现有74个本科专业,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前百分之一,其中4个进入ESI前千分之一,工程学科领域进入前万分之一。面向国家战略、基础前沿和新兴领域,培育建设13个学科交叉平台,成立天津大学学科交叉中心,深入推进“天智计划”。牵头培育组建的“天津化学化工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全国首批14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之一。持续深化医工交叉融合,现有13家附属医院及医学中心。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

(五)一般不接收小语种考生。

培养方式

(一)申请人入学后由所在学院完成选定导师并按流程办理手续。

(二)公共学位课培养方式为不脱产,利用双休日和平时晚上学习;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学习及考试由各学院结合实际自行安排。

(三)申请人自录取之日起,必须6年内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并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将被清退,所修学分失效。

学位授予

(一)在成绩有效期内,达到学校和学院规定的学术论文发表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提出学位申请。

(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是我国目前开展非全日制培养研究生的主要方式之一。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后,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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