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精神,现将201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现场确认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地点安排: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一层117、119室。
二、时间安排:2013年2月25日——2013年3月1日(上午8:30-11:15,下午14:00-16:30)。
三、人员安排
1、2013年度新填报系统人员及2012年虽填报但未现场确认者:均应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按时来我校进行现场确认,过时不候。
2、2012年已来校现场确认者(显示“已入册”):无须再次来校现场确认,可在系统开放后直接进行交费等程序。
3、2012年已来校现场确认,但因信息修改而被清退者:应来校提交本通知第五部分全部审查材料,无须再次进行指纹和照片采集。
提示:根据我校“课程班成绩三年内有效”规定,申请人应满足2010年1月1日以后结业这一条件,方可申请本次考试,否则即使考试通过亦无法继续申请学位,后果自负。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学员必须在确保个人信息没有任何错误,“提交学位申请”显示“已提交”后,再来校确认。现场确认期间将不进行信息修改工作,因填报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责任自负。
2、申请人必须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即2010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如不符合此条件,全国信息平台相关选项会变成红色,无法填报)。
3、申请人必须为(或曾为)我校研究生课程班学员。若申请人已结业,结业证日期应在2010年1月1日以后。
五、携带材料
1、申请人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如属国(境)外学位,还应同时携带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2、在校课程班学员应携带本人学生证,已结业课程班学员应携带结业证。
3、申请人应填报并提交“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1份,其中本人承诺及申请人签名处必须手抄填写。申请人须保证填报内容、照片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填报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恕不办理。
六、办理流程
1、身份审查、材料接收:审查项目同“申请人资格要求”,接收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图像及指纹采集:将二代身份证置于身份证阅读器上,读取个人信息,并从系统调出个人申请信息,对比无误后,进行图像采集。完毕后按照操作人员要求,依次采集个人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6个指头的指纹,每个指头各4次。采集时,按电脑指令,将指肚轻摁指纹仪,每个指头连续4次,间隔2秒。成功后,换另一指头,直至提示采集完成。
3、接收、检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