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申请人: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工作》(学位办【2011】57号)和《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将启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并按要求组织部分申请人登录该平台填报信息及进行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通知对象:注册时间为2008年9月至2011年9月之间、尚未全部通过全国统考、仍需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所有申请人。已通过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不必登录该平台,也不用进行现场确认。我校所有须登录该平台并进行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名单见附件查询。
注意:凡属通知范围内的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平台填报信息并到北京师范大学本部进行现场确认,上述两项手续有一项未完成者,将不能参加全国统考,此次学位申请无效。
2. 平台简介:该平台由教育部学位中心创建,将每个同等学力申请人的全部申请信息(从网上提出申请、现场确认、资格审核、课程考试备案、全国统考管理、论文答辩申请至授予学位)纳入该全国平台统一管理。
3. 登录平台、填报信息须知:
3.1平台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111?step=3
3.2填报时间:2011年12月19日-2012年2月17日
3.3填报项目:“学位申请”版块中“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等子版块。
3.4注意事项:
·该系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制证使用(暨为最终在学位证书上使用的照片),各位申请人一定要根据网站要求到专业照相馆拍摄,并保存好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
·“提交学位申请”子版块中所涉及的“学科名称”、“申请年月”、“学号”等相关信息,请根据附件查询填写。
·与以往不同的是,实行国家平台以后,申请人仅需登录该平台填写信息一次并到学校现场确认一次,以后的考试就不必每年重新填报信息和进行现场确认,仅在平台上提出申请即可(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异地考试)。
4. 现场确认须知:
4.1 时间:2012年2月25日和26日,9:00-12:00,13:00-16:00,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本次申请无效。
4.2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四季厅
4.3 程序: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并上交《诚信承诺书》
4.4 须携带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二代身份证原件
4.5 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由于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的指纹和图片信息,因此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旁人无法代办。
·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未现场确认者,本次申请无效。
5. 咨询电话:58808884 刘老师
特别说明:附件中名单仅为参考名单,不能作为全国统考通过依据。如遇全国统考成绩与事实不符情况,请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