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我校共有121个硕士学位授予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如跨学科申请,请查看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二、2014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网上报名步骤:
1.同力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于2014年2月16日—3月3日登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初次注册成功后,务必按照网站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完善信息,点提交学位申请,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山东大学,按本专业提交正确的学位申请。
相关步骤请参阅山东大学在职教育网“全国同力平台”详细使用说明。
2.学校网上报名:在同力信息平台已注册的基础上,申请人须于2014年2月13日—3月3日登入“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www.zzzs.sdu.edu.cn/注册,按本学科专业进行申请,完善信息并提交。
(三)现场资格审查步骤:
1.学院初审:
(1)趵突泉校区各学院新注册的申请人须于2月28日、3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持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到所报学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招生系统内网银交费,交费成功后打印“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趵突泉校区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乘18/K50等路公交可达)
(2)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各学院新注册的申请人须于3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5:30)、3月3日(上午8:30—11:00)持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到所报学院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招生系统内网银交费,交费成功后打印“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
(中心校区地址:山大南路27号,乘1、K98/122、K107/122、70、K55路等公交车可达)
(洪家楼校区地址:洪家楼5号,乘11、118、K107、70、K55路等公交车可达)
2.学校复审:
(1)趵突泉校区各学院已交费的申请人须于2月28日、3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持“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及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到本校区综合楼3层东头报告厅现场复审。
(2)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各学院(含威海校区)已交费的申请人须于3月2日、3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持“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及资格审查要求材料,到山东大学中心校区知新楼A座一层西大厅现场复审。
复审时,须现场确认个人信息,采集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本次申请无效。
审查合格者,4月初学校发给“山东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学生证”。
四、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申请身份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学校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两份。
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授予学士学位信息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并打印的含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两份。
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申请人,须提供学位证明,获取方式为:①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②回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格式由毕业学校自拟);③将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一式两份。
因毕业时间早于2000年而不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的国民教育序列学校毕业的申请人,与上一段中人员的获取证明方式一样,但需同时出具学历证明,获得途径同上。
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http://www.chsi.com.cn/xlrz/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认证工作用时较长,请有关人员务必提前办理。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国家留学服务中心http://renzheng.cscse.edu.cn/(国外)或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港澳台)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盖章的《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两份(详见附件);
同力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同底版一寸、二寸彩照各1版(交申请学院);
课程班学员另须提供发票(2010年以后发票有效);
上述材料按以下顺序一式两份提交:
“2014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初审证明”,学位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带二维码的学历查询结果(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山东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
五、教学管理工作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按照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通过我校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山东大学硕士学位。
六、收费标准和办法
按学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当年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费可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网上交纳。有关详情请咨询各学院(电话地址链接)。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之士到我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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