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著名学府,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 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 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教育办公室批准,特举办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班。
一、开设法学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
二、课程设置 [ 参照《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法理学 |
宪法 |
外国宪法 |
法制史 |
民法总论 |
物权法论 |
债权法论 |
侵权行为法论 |
外国刑法学 |
刑法总则 |
刑法分则 |
犯罪学 |
物证检验学 |
证据法学 |
公司法论 |
证券法论 |
知识产权法 |
合同法总论 |
合同法分论 |
婚姻法 |
继承法 |
金融法 |
财税法 |
房地产法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论 |
行政复议法论 |
国家赔偿法论 |
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
仲裁制度 |
国际法 |
国际经济法 |
国际私法 |
国际法经典著作与案例 |
WTO专题论坛 |
|
三、开设班次及收费标准
全国班,学制两年
学 费:16000元/两年
上课方式:每年利用假期集中面授
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五、录取
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者,发给中国政法大 学录取通知书,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六、学制及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采用集中课堂面授、网络课堂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请国内外知名学者、“两高”、国 务院部委等知名法学专家兼课或讲座。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七、颁发证书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中国政法大学教务部门盖章学习成绩证明),建立 并保存学生学籍档案。符合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 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有关申硕的相关规定和详细程序可 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八、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费;
2、查验学历证书原件,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照片3张;
3、经中国政法大学资格审查后,在网站查询录取通知;
4、按录取通知缴纳学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