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构思及其心理机制
艺术构思以材料积累和艺术发现为基础,以创作动机为指导、为动力。
艺术构思指作家以各种心理活动和艺术概括方式,创造意象及其序列的过程。
艺术构思的心理机制包括回忆与沉思、想象与联想、灵感与直觉、理智与情感、意识与无意识等内容。
1、 回忆与深思
(1) 回忆是积极地和有意识地从记忆中提取信息。
(2) 回忆的发生是外在刺激或内在需要与创作中心意念挂钩时的神经传导活动,作家于此时在记忆中寻找所需要的信息。
(3) 常见的回忆方式有:直接回收法、挨次扫描法、按层次推论法等。
(4) 沉思是在寂静和孤独中对某个中心意象或意念的深沉思索,是艺术思维和逻辑思维的交叉活动过程,也是独特体验获得之时。
2、想象与联想
(1) 象就其本义来说,就是“想出一个象”。
(2) 其类型有再现想象和创造想象,后者又分为比拟想象、虚构想象。
(3) 所谓形象思维,就是借助想象所从事的思维。
(4) 联想是由此物联想到彼物的心理过程,本质上也是一种思维。
(5) 联想的规律有三:接近联想、类似想象、对比联想。
(6) 此外,还有较为复杂的意义联想、关系联想等。
(7) 联想是由记忆痕迹而引起的对另一事物的回忆、复现或创造。
3、灵感与直觉
(1) 灵感是创造思维过程中认识发生飞跃的心理现象。
(2) 其外在特征是对问题突如其来的顿悟。
(3) 其特点是非预期性和转瞬即逝性,不及时捕捉就难以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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