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约翰·格雷斯汉姆1955年2月2日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的琼斯伯勒。他的父亲是一名建筑工人,带着他们全家辗转于美国南部各州,在哪里能够找到工作,他们全家就在哪里停留。最后,他们在密西西比定居了。1981年毕业于法学院后,约翰·格雷斯汉姆在南阿旺从事了近十年的法律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和个人伤害诉讼业务。1983年,他被选举为州参议院议员,一直任职到1990年。
一天,在德索图县法院,约翰·格雷斯汉姆听到了一个年仅12岁的强奸受害者的骇人听闻的证词。他决定写一本小说来探讨如果受害女孩的父亲杀死了强奸他女儿的罪犯将会发生什么。他开始每天早晨5点起床写他的小说,小说名叫《谋杀时刻》,这部小说于1988年出版。格雷斯汉姆随后出版的一部小说 《公司》 成为1991年最畅销的小说之一,连续47周位列 《纽约时报》 畅销书籍排行榜单之上。格雷斯汉姆与他的妻子和两个孩子住在一起,他们有时到他们在密西西比州的一个维多利亚风格的家里,这个房屋位于一个占地67英亩的农场里,有时他们又到弗吉尼亚州夏洛茨维尔附近的一个占地约204英亩的种植园散心。
格雷斯汉姆不写作的时候,便把大部分时间投入慈善事业上,包括同他的教会团体参加传道旅行。他孩提时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职业的棒球手,现在他是当地棒球小联盟的专员。他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六个棒球场地,并接纳了26支小棒球联盟的孩子们在那里进行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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