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也称财富分配效应,是指由物价上涨所带来的家庭财产不同构成部分的价值有升有降的现象。
16、表外业务:是指凡未列入银行资产负债表内且不影响资产负债总额的业务。广义的包括传统的中间业务,金融创新中产生的一些有风险的业务,如互换、期权、期货、远期利率协议、票据发行便利、贷款承诺、备用信用证等业务。通常提及的表外业务专指后一类有风险的业务,属于狭义的表外业务。(第4章 金融中介体系)
17、资产证券化:是指将已经存在的信贷资产集中起来并重新分割为证券进而转卖给市场上的投资者,从而使此项资产从原持有者的资产负债表上消失。作为直接信贷资产的主要持有者,商业银行和储蓄贷款机构最适于开展此类业务。资产证券化的本质含义是,将贷款或应收帐款转换为可转换工具的过程。
18、最终贷款人:19世纪中叶前后,连续不断的经济动荡和金融危机使人们认识到,金融恐慌或支付链条的中断往往是触发经济危机的导火线, 因此提出由中央银行承担“最终贷款人”的责任。其作用一是支持陷入资金周转困难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免银行挤兑风潮的扩大而最终导致整个整个银行业的崩溃,二是通过为商业银行办理短期资金融通,调节信用规模和货币供应量,传递和实施宏观调控意图。
19、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对存款人利益提供保护、稳定金融体系的制度安排。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根据其吸收存款的数额,按规定的保费率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当存款机构破产而无法满足存款人的提款要求时,由存款保险机构承担支付法定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