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我国的多种所有制经济都有其自己的特点,都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优势,同时也具有各自的劣势和局限性,在现阶段生产力状况下,它们都有其适宜于发挥优势的领域和范围,因此应根据它们各自的特点合理配置各种所有制形式,使它们能够在功能上相互补充。多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这种相互竞争,有利于提高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效率,有利于促进技术的进步,也有利于促进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竞争在所有制形式的选择上也发挥着优胜劣汰的作用。股份制为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发展提供了企业组织形式。通过股份制实现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发展,不仅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和资本的运作效率,而且有利于促进所有制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