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总结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对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所处的历史阶段进行了重新认识和探索,提出了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科学论断,这一科学论断一方面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说明我国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另一方面表明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不发达阶段。
2、三个有利于标准:在判断改革成效的标准上,邓小平提出了“三个有利于”标准,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的“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改革和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
3、集体经济:是由部分劳动群众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形式。在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经济日益获得了它固有的性质和特点,开始表现出它的顽强的生命力。
4、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不同性质的所有制经济组合而成的一种经济形式。随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和发展,各种所有制经济相互交融、参股、持股,从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所有制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