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结合垄断厂商的均衡,论垄断的效率及其政府对策
(一) 垄断的低效率
依照帕累托最优标准,垄断市场是缺乏效率的。从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意义上讲,价格反映了消费者的边际福利,而边际成本则反映了社会为生产这一单位产品花费的边际成本。但在垄断市场的均衡状态下,价格高于生产的边际成本,从而存在着帕累托增进的可能。
另一方面,以效用的方式说明,社会的净福利是消费者的总效用与生产成本之间的差额。由于需求曲线反映了消费者的边际效用,而供给曲线反映了厂商生产的边际成本,因而,既定产量下,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之间的面积度量了社会净福利。与完全竞争市场相比,由于垄断厂商的产量低于供求相等所决定的产量,因而垄断所造成的损失为垄断产量到完全竞争产量的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之间的面积。如图1所示,三角形EmEcF的面积是垄断造成的福利损失。
(二) 反垄断政策
垄断不仅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而且也产生其它负作用,首先,垄断可能导致管理松懈。其次,垄断可能导致研究与开发支出降低。第三,垄断可能导致寻租。此外,垄断利润也被看成是一种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基于上述原因,经济学家们通常主张政府应该采取反垄断措施。在西方,反垄断主要是通过执行反垄断法来实现的。
(三) 对垄断的政府管制
西方很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制定了反托拉斯法,其中在美国,从1890年到1950年,国会通过了一系列法案,以反对垄断。法律规定,限制贸易的协议或共谋、垄断或企图垄断市场、兼并、排他性规定、价格歧视、不正当的竞争或欺诈行为等,都是非法的。美国反托拉斯法的执行机构是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司法部反托拉斯局。前者主要反对不正当的贸易行为,后者主要反对垄断活动。对犯法者可以由法院提出警告、罚款、改组公司,直至判刑。
对垄断的另一项干预措施是价格和数量管制。对于某些行业而言,过度的竞争对资源配置的效率并无益处。例如,某些行业可能具有自然垄断特征,即在需求获得满足的范围内,单个厂商的平均成本都是下降的。这时,其他厂商不可能参与竞争,因为任何分割市场的厂商只能以更高的成本进行生产。有鉴于此,政府干预的目的是尽可能地增加生产,降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