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程序如下图所示:
1) 参加我校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并通过结业考试,已获得结业证书。
2) 在研修班上课时或结业后,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每年1月发布的现场确认通知,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现场确认,方可报考国家每年5、6月举办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英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外语专业要通过二外考试)”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3) 在国家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发表一篇正文不少于3000字的论文,该论文须是与申请专业直接相关,相似性检测不超过30%。
4) 在前三步完成后,且在研修班结业3年内,来校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关注每年3月份或9月份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办理资格审查的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日期内到学位办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在学位办审查完成,并公示通过人员名单后,学员即可向本人所在院系联系,学院将分配或要求学员选择导师,此时学员可与导师联系,商量学位论文的写作事宜。
5) 资格审查通过一年内,关注每年3月份或9月份研究生院网站上的办理答辩手续的通知。携带相关材料在指定日期内到学位办办理答辩手续,领取答辩材料,填写完毕后与本人所在院系联系,准备答辩。
6) 答辩通过后,待每年2月份或9月份,留意研究生部网站上领取学位证书的通知,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