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2号)精神,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定于2010年5月30日(星期天)进行。现就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广西考区报名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均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应试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种相同。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各报名点将报考人员名单、报考语种等汇总送我办,由我办转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考试办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有27个:
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27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30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硕士学位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7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报考者于2010年3月5日至26日期间内需先登录广西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或 http://202.103.252.92/ tdxl)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3月27日至30日考生持学位授予单位审查通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到本人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1。
我区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设3个考点,分别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其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
(三)报名考试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高校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费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1]42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即外国语课程水平考试费每位考生每科120元,专业综合水平考试费每位考生每科150元。
(四)对申请区外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学位的考生,若在我区报名考试,须由学位授予单位向我办提交委托函,经我办同意后才能到指定考点报名。未经我办同意,各考点不接受申请区外高校硕士学位的考生在我区报考。具体要求是:就读外省学校在我区开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需在我区申请报名考试的考生,由办班单位统一到我办办理相关手续,未在我办备案的学校,一律不允许在我区报考。直接到外省就读的考生,须凭就读期间返校学习的通知书及往返交通票(或复印件)到我办办理相关手续。我办具体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广西教育厅25楼,电话:0771-5815192。
四、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作物学等学科使用第一版;哲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生物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建筑学、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临床医学和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五、成绩下达和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清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下达至我办后,再由我办下发各考点。同时中心将免费提供网上(http://www.cdgdc.edu.cn)个人成绩查询服务。中心下达至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六、其它事宜
1、考生可于2010年5月1日后在广西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或 http://202.103.252.92/ tdxl)下载准考证。考生凭此准考证到考点换正式加盖我办公章的准考证。报考者在报名过程中有何问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留言板上提出,我们将给予及时答复。
2、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附件:一、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二、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广西考区报名时间安排及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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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录广西教育厅网站http://www.gxedu.gov.cn或 http://202.103.252.92/ tdxl,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广西教育厅网站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严格按照学位办[2010]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的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最后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
三、现场确认
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有效身份证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我办存档。
附件二:
二0一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广西考区报名时间安排及地点
一、广西考区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3月5日至3月26日
区教育厅网址:http: //www.gxedu.gov.cn 或
http: //202.103.252.92/tdxl
二、现场验证、摄像的时间及地址: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3月27日至30日
全区设三个现场报名点:
1、广西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771-3236371
地址:南宁市大学路100号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773-5833630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3、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771-5358336
地址:南宁市滨湖路6号
资格审查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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