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〇〇八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2号)精神,现就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甘肃考区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者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对报考者的相关条件,严格按照学位办〔2008〕1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最后须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单位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报考者现场报名使用,由省学位办存档。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包括外国语考试)。
(二)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工作仍将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各校要确定网报服务器及网址,以供报考本校的考生及时登陆、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照相和交报名费。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
各学位授予单位务于2月26日前将本校建立的网上报名地址、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和具体报名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报送省学位办;省学位办将于2月底通过甘肃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网站(http//xwb.gsedu.cn)和甘肃教育信息网(http//www. gsedu.cn)向社会公布。
各学位授予单位只负责接收申请本校学位的考生的报名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甘肃考区2008年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由省学位办统一组织。我省设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甘肃中医学院等六个报名点。现场确认工作须在2008年3月底完成,网上报名时间应安排在现场确认开始之前进行,具体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确定。
(四)报名软件
网上报名软件和现场确认所需软件使用2008年版,2月25—30日可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各报名点须提前印制2008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电子版到学位中心网站下载),用于现场报名时发至每个报考者人手一份。
各学位授予单位请于4月1日前将本报名点报名情况函、报名汇总表、考生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图像信息数据库、《资格审查表》及报名情况登记表(须按考生顺序一一对应)报送省学位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工作
(一)考试科目
本次外国语水平考试的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主要科目为哲学等27个学科。
(二)考试时间
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时—11时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17时30分。
建筑学综合考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2008年5月24日9时—17时。
(三)各报名点于5月19日统一到省学位办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四)考生参加考试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和护照,过期身份证件无效)和准考证入场,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在组织报名时,要查验报考人员身份证件是否有效,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联 系 人:刘 波
联系电话:0931-8824559
电子信箱:liubo@gs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