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北京地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08]1号)以及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京教综[2008]02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同等学
力人员参加2008年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我院不参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资格审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学士学位获得者,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5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且已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指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的认定。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报名。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
按照相关规定,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我院对在校硕士研究生规定:所有专业一律学习英语(除特别注明语种的专业外)。因此,我院申请"电影学"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为英语。
三、考试时间
2008年5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四、考试报名:
北京地区2008年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须采用网上报名、缴费。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须到指定地点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照相等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网上人大。
1.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3月12日0:00—3月26日24:00。
(2)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3月28日-3月31日8:30-16:30。
(注意:我院考生现场确认时间被指定为3月29日)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3.报名程序:
(1)具有我院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卡(或学生证)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2008年北京地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收取报名费,交费采取在线支付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支付,具体办法详见报名网站说明。 网上收费咨询电话:82652828转6826、6576、6612、6811
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8年外国语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具有我院资格审核卡(或学生证)的考生填写《2008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各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后于2008年3月26日至3月28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交研究生部(C号教学楼207室),由审核人签字、盖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研究生部存档,另一份由考生在现场报名确认信息时使用 。
(3)考生持一份《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同时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 考生现场确认时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五、其他事宜:
1.报考考生于4月28日以后在报名网址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自2006年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
3.考试大纲及指南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英语使用第四版本。
4.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
5.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届时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下达至学位授予单位,考生可在www.cdgdc.edu.cn网上查询个人成绩。从2006年起,不再颁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下达至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考生考试成绩清单即为考生相关学科(语种)考试是否合格的依据。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
2008年2月15日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