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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苑教育在职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程序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8-4-27 9:25:04  点击数:

1. 表格填报。修满学位课程和学分、并完成学位论文的博士生,在研院网站下载资格审查表,并根据《规定》要求完成填报

2. 2.指导教师审核。指导教师审阅学位论文,并就《资格审查表》中所列成果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级别等进行审核。

  3.研究生秘书老师审核。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博士生将上述三项审查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老师。研究生秘书老师根据培养计划审核其博士学位课程和学分完成情况,依据《规定》审核其成果发表情况。

  4.学院审批。学院负责人根据研究生秘书老师的审核情况,对答辩申请进行审批。经学院审批后,研究生教学秘书留存一份复印件。

  5.研究生院审核处理: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后,博士生本人或单位集中携带《资格审查表》原件,到研究生院进行系统相关处理,进入送审、答辩等学位管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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