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1〕3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1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5月29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2:30—5: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报名工作
(一)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报考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在3月9日上午9:00—18日下午4:30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网址:www.zjzs.net)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在3月25日—28日(上午 8:30—11:30,下午1:00—4:30,双休日照常工作)到下列现场报名确认点交纳报名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1、浙江大学玉泉校区图书馆;
2、浙江工业大学朝晖校区子良楼B区一楼天井;
3、浙江师范大学行政中心北楼,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4、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82号,温州医学院学院路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二)报考者的报考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学位办[2011]1号文件相关规定。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报考者一般应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以下简称“学位授予单位”)所在考区报名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浙江省(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者,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和我省教育考试院同意,方可报名考试。
未在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登记、擅自在浙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浙江省不承担其在浙参加报名和考试等考务工作。
(四)浙江大学考点仅接收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网报、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浙江工业大学负责接收除报考浙江大学以外的考生的网报、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医学院负责接受报考任何高校的所有考生网报、现场确认和考试组织工作。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于5月13日至28日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凭下载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
三、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确认之前,报考者须接受拟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资格审查。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简称《资格审查表》,下载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一式两份,贴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
2、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严格按照学位办[2011]1号文件的规定,对报考者的学士学位证书真伪、获取时间、报考资格、报考语种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报考者本人相符;审查人在报考者《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异地报考。最后在报考者照片上和审查意见处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管理部门公章。《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存档,另一份交报考者现场报名时使用。
(二)现场确认
1、报考者持一份《资格审查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有关报名点根据报考者《资格审查表》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当场拍照并通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授权生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核验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信息,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等有关条例。
2、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来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含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和现场拍摄的照片),并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后,签名认可。
3、《资格审查表》和《报名情况登记表》由各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存档。
4、各报名点、考点在现场确认和考生入场验证等环节中,须使用经公安部门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认真鉴别,严防替考发生。
5、现场确认环节采集的考生照片和二代身份证照片将同时打印在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以及考生座位贴签上。各报名点、考点须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加强检查、认真核对。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号;邮编:310012。
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