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关于做好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2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关于做好二○○七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7〕10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7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时间分别为
二、报名工作
2007年考试报名工作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
(一)我省网上报名时间为
(二)现场确认时间为
(三)报名工作要按学位中心〔2007〕10号文件附件一“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执行。考生在报名前须按学位办和学位中心文件要求,到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接受资格审查,通过后再按我省规定的报名期限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未按时完成现场确认者,本次报名无效。有关文件及表格可在学位办或学位中心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一)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建筑学快速设计考试的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二)委托河海大学承担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考区考务工作。联系人:河海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高雪梅,电话、传真:025-83787464,邮编:210098,电子信箱:hhuxwb@hhu.edu.cn。
(三)请各报名点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按照学位中心文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做好网上报名站点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按时开通并正常运行。
2.下载、印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在报名现场发给每个考生。
3.加强考生资料审核和管理工作,提高图像信息采集质量,确保报名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四)各学位授予单位要认真负责地对报考人员资格、语种、学科以及报名考试的地点等信息进行审查,通知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法及时间。对于不具备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考试部门将不提供成绩。
附件:2007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江苏省考区报名点及考点安排
江苏省学位办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