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名点,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继续承担组织实施北京地区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分别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工作。根据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北京地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京学位办[2007] 2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00七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7] 10号)文件精神,现就北京地区2007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9:00 —— 11:30 外国语水平考试;
下午14:30 —— 17: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建筑学综合测试部分的考试时间和组织方式与其它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一致,快速设计部分的考试由各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时间为:
二、考生资格、考试报名、报名汇总工作
(一)考生资格
报考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生的考试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须符合京学位办[2007]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资格不符的报考者将得不到考试成绩,后果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北京地区2007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参加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到指定报名点现场办理审核、交费、照相等手续。
网上报名系统指定网站:网上人大;
网报时间:
现场报名共设4个报名点: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
现场报名时间:
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北京地区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报名点安排》(见附件)通知其考生。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规定的报名点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程序
(1)考生填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
试考生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在www.cdgdc.edu.cn下载)一式两份,分别贴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对考生报考资
格、报考语种按照京学位办[2007]2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核对《资格审查表》上所贴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审查人在考生《资格审查表》上签署是否同意其报名考试的意见,并签名。对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还须签署是否同意其申请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参加建筑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考试。《资格审查表》一份由学位授予单位留存备案,另一份供考生报名使用。
(3)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其中一份《资格审查表》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军人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有关报名点根据《资格审查表》为报考者办理报名手续,当场拍照。(也可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现场报名之前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向报考者逐个发放2007年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电子版可在学位中心网站下载),并在报名现场发至每个报考者人手一份,认真阅读。
(4)考生当场核对打印出的报名情况登记表,并签名确认。
(5)《资格审查表》、报名情况登记表由报名点一一对应收齐,报名结束后交中心存档。
(三)考试汇总
各报名点在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2、考生图像信息和考生基本信息数据库(数据光盘)。
各报名点在送交上述材料前应仔细核查,保证各项内容准确无误。
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北京地区所有考生报名汇总工作,并按语种、学科进行分类,随机编排考场、考号。各学位授予单位还需通知报考考生于4月28日以后可在报名网址下载准考证,考生凭下载的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各考点在考试之前,开考务会布置考务工作时将准考证、桌签、座次表一并领回考点(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宜
(一)自2006年起,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组织。
(二)北京地区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仍然采用网报和现场摄像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望各报名点积极配合,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保证今年报名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2007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按每位考生每科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建筑学快速设计的考试费用由学位授予单位按有关标准收取。
(四)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宣武区白广路18号西二楼204室
邮编:100053
联系电话:83551282、83551281
传真电话:83551290
联系人:宋建平、高 哲
附件:
1、北京地区200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位授予单位报名点安排。
二OO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