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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同等学力申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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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6-2 10:58:10  点击数:1598

昌大学是一所文理工医渗透、学研产用结合的综合性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现有8个学术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5个学术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种博士专业学位授权(临床医学)和2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以及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各类在校研究生共计13000余人。

  为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提高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专业人员的素质,多渠道地促进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国务院学位办[1996]29号文),我校常年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4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二、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所报考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前湖校区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403室)办理采集二代身份证及指纹信息手续,并进行现场拍照。

3、带好3张彩色一寸照片(用于学生证及相关表格)。

4、正常工作时间均可报名(星期二下午除外)。

5、联系电话:400-621-8199

三、学费缴纳

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论文阶段,课程学习阶段学费标准为:经济管理类12100元,其它专业8100元;学位论文阶段所有专业学费标准为8000元。

四、学位授予

申请人自资格审查合格之日起,必须在七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考试由北京学苑教育(http://www.xycentre.com)提供考前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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