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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术学院2009年在职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来源:院校官网    日期:2010-6-15 10:19:08   

湖北美术学院2009年艺术硕士(MFA)招生简章

湖北美术学院是国家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之一, 2009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30名

招生专业:美术学(含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动画、水彩、陶艺、书法、雕塑)、设计艺术学(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入学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组成。

初试科目(全国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知识、英语)。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初试合格线者方可参加我院自行组织的复试。

复试科目(学院自主考试):①政治理论;②专业知识;③专业技能(包括面试)。

2、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初试时间(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9年10月 31 日上午。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②复试时间(学院自主考试):2010年初(具体时间及考试要求学院另行在网上公布),地点:湖北美术学院内

四、报名

1、报名方法

考生于2009年7月上旬先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按照当地规定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并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7月中旬),亲自持网报成功后自己打印的资格审查表(样表)、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具体网报时间和网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于6月25日前在其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9.html)公布。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湖北省的指定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报名、考试。全国联考《准考证》由考生在报名网址上自行下载。

2、资格审查

凡通过初试的考生,复试前必须携带审查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审查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专科考生还需带本人创作/设计获奖证书原件),来我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五、录取

我院将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学制及学费

学制2.5年(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学业的可延长2-3年)。

学费标准:暂定为4.8万元(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定价格为准)。

七、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及创作(设计)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八、其它

学生住宿原则上自行解决。学生学习期间中途退学者,学费一律不予退还,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档案,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或自主择业。

本院对考生的通知主要通过校园网公布,请考生务必经常登陆“湖北美术学院”主页“招生考试/研究生”栏目(学院网址: www.hifa.edu.cn),认真查看有关信息。

地址: 武汉市武昌中山路374号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部。

邮编: 430060

电话:027-68895200

传真:027-68895300

湖北美术学院研究生部

2009年6月20日

考试复习参考资料

1、政治理论:《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政治理论课复习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入学资格考试:参照《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