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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公共卫生理论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优秀专业人才,并能将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应用于本地区、中国乃至国际。特别是优先培养疾病预防与控制、环境卫生与卫生监督、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和卫生事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培养方式:
全日制培养,学制2-3年(根据学生的教育背景及公共卫生专业基础而定),除了可在本校学习或实践外,学员还可获得汕头大学医学院外的学习或实践机会,如美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德克萨斯大学医学院、中国疾病控制预防中心、国内知名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等。实行三段式培养模式,即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在教学中加强案例教学,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组织管理才能。
三、培养方向:
1、疾病预防与控制:通过对现代流行病学、统计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等专业书籍的系统学习,使得学员能够全面掌握疾病预防控制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实现MPH的培养目标。
2、环境卫生与卫生监督:提高对环境卫生领域实际问题的了解、分析和解决能力;提高学员的卫生监督能力。
3、社区卫生与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对社区卫生相关政策的策划和执行能力;对社区卫生问题的研究分析能力、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能力。
4、卫生事业管理:为国家培养公共卫生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公共卫生政策和管理水平、改善全国人民健康水平,为政府制定公共卫生政策提供基本数据和科学依据。
四、学费及奖学金:
MPH学生的学费参照汕头大学学术型研究生标准执行。非在职人员可以享受奖学金,一等 12000元/年(占30%)、二等 10000元/年(占50%)、三等 8000元/年(占20%)。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金分别为1000元/和500元。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依据研究生入学成绩(包括复试)评定。第二年根据本人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经导师推荐、学科评议,由学院根据等级名额确定人选。
五、报考条件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六、适合就读人士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课程,并不限于拥有医学背景的人士修读。为培养跨专业复合型人才,鼓励非医学背景但有志于从事公共卫生领域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有志于改善公共医疗卫生的政府人员、从事与医疗卫生事业相关的管理人员、学者、社会工作者等修读此课程。
七、报考方法
请查阅《汕头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之报考方法。
八、选拔方式
1、推荐免试:
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详情请见《汕头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http://yjs.med.stu.edu.cn/yjs/
2、全国统一考试: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卫生综合(或西医综合),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英语一、西医综合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卫生综合由汕头大学单独组织。
3、入学考试:
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或4月初。
4、录取: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工作实绩和学校组织的政治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九、学位授予
对全部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按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十、联系方式
地址:汕头大学研究生学院
邮编:515041
电话:研究生学院: 0754-82902424
医学院研究生科:0754-88900206
法学院研究生办:0754-8290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