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目前拥有25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8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全国高校排名前八。华中科技大学新闻教育始创于1983年,目前专业排名全国第5, 1996年建立新闻学硕士点,1998年在全国首创网络新闻传播学专业,在中国新闻教育史上写下极具分量的一笔,2003年全国首批获得新闻学博士点学位授予权。
一、招生专业(方向)
招生专业: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学、广告与公关学。专业方向包括:新闻学(含媒介管理等)、广播电视学(含电视编导、视听新媒体等)、网络传播(含网络编辑与出版等)、广告与公关(含品牌整合传播、国际会展公关等)。
二、课程体系及主要课程
以下为课程库设置,具体根据教学情况安排课程,达到规定学分即可,一般安排13门课程教学。
专业学位课:英语、新闻传播思想史研究、中外新闻传播史、媒介经营与管理、新闻学理论、传播学理论。
专业基础课:新闻策划、新闻业务研究、公共关系原理、影视传播与教育、传播策划与创新、网页设计与制作、新闻传播法规研究。
专业选修课:新闻美学、品牌传播策略、深度报道策划、调查报道采访与写作、新闻暗访理论与实务、广播电视专题、网络传播与经营战略、平面媒体采编与运营。
专业必修课:政治(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专业通识教育、论文写作与答辩指导。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有中等的英语水平(报名时应具备相当于英语三级、四级的水平);
3、获得学士学位满1年以上,在工作中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或业绩;
4、不具备上述第3款条件,具有一定的社会职务及多年从业经验者,报名条件可放宽到大专以上学历,但在入学之日起6年内应取得学士学位,否则不予申请硕士学位;
5、所有报名者均需提交个人简历等资料供审核,并需要通过主办方视个人实际情况而组织的笔试、面试流程,根据名额择优录取;
6、对于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审核组及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有权拒绝任何人员的入学申请或追朔取消入学资格。
四、学制与费用
1、学习方式为在职不脱产,每学期利用周末集中面授3-4次,授课地点为杭州浙江传媒学院;
2、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最长学制不超过5年;
3、本在职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培养费为3.4万元【含学费2万元,教材、讲义、资料费2000元及毕业指导和论文答辩费8000元左右,毕业指导及论文答辩费在论文答辩前再另行缴纳(上述3万元由华中科技大学及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收取),杭州教学点教学组织及日常管理费4000元(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收取),班费、统考报名考试费等其他费用另收】。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材料:进入http://cjxy.zjicm.edu.cn下载《华中科技大学 2010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填写,表格电子版及数码寸照发指定邮箱。然后打印两份,贴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并加盖公章,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报考费办理邮寄手续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10日至3月25日。
3、现场报名地点: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入学资格审查、考试及学历学位鉴定费500元。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1、自主命题考试,择优录取
考试时间:2011年3月末(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2011年4月
2、入学考试分两部分,在一天内集中进行,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1)第一部分:自主命题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英语、新闻与传播基础理论各100分。
(2)第二部分:面试(由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委托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组织)
结合笔试与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入学考试后的第二天上午10点后在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最终以发放入学通知书为正式入学依据。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培养方式为业余学习,学制2年。完成学习任务,考核合格,由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颁发研究生班结业证书,学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和学位课程综合考试(可在杭州考试,也可在华中科技大学所在地武汉考试,根据学员要求自定),考试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颁发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制发的文学硕士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统招硕士相同的科学学位,非专业学位)。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571- 88281926,13705719925 杨老师
2、学院网址: http://cjxy.zjicm.edu.cn E-mail: cjc@zjicm.edu.cn
3、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310018
4、电子版招生简章及有关资料备索。
浙江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