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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12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2024-11-27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面向全国招收20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7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0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北京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事宜请于2011年9月下旬查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页(http://grs.pku.edu.cn/zs/zs_ss.html)。届时,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交有关报考信息,并通过网上交费平台支付报名费。
  报考本专业的考生(不论京内、京外),仅限北京大学报名点报名、考试。
  三、初试和复试
  1.初试为国家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月。初试科目为204英语二、3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具体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大纲为准。
  2.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计划、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3.复试方式为差额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底。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和综合能力测试。
  4.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10%至150%。
  5.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件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约占3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六、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为2年,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学费
  学费为2.7万人民币,分两年交清。每年学费为13500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九、住宿
  全日制MPA研究生住宿自理。
  十、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644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廖凯原楼123房间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g.pku.edu.cn/网址:http://grs.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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