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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 2014 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MPA)

2024-11-27

       上海交通大学是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高校之一。自 2010 年
起,我校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开始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代码:125200)研
究生。该项目依托交大百年学术底蕴和管理教学科研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按照“优化生源、
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打造品牌”理念,以国际化办学为导向,已逐步形成具有“内涵丰富、
特色鲜明”教育风格的 MPA 人才培养模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合在各级政府部门、党政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社会中介组
织、行业协会及各类非政府公共部门工作,胜任中高层次综合性管理工作的务实型、复合型
专门管理人才。
二、报考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1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
证书);获得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
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09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
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2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毕业证书)。重点招收政府部
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和企业管理人员;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录取人数及专业方向:
录取人数:120 人左右。
具体专业方向:政府管理与领导、政府经济政策与管理、城市与社区管理、社会政策与
管理、政府绩效与人力资源、公共外交、第三部门管理、招考管理、医院管理。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3 年 10 月 10 日—31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
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
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
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
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
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
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
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场确认
(1)MPA 考生务必选择“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3105)”进行网上报名,本考点的所有
考生须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4 日(逾期不再补办)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
网”,完成本考点的“确认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工作。
在此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将应提供的学历(学籍)认证报
告寄送至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市闵行东川路 800 号,陈瑞球楼 339 室)。 (2)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
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初试
(1)2013 年 12 月 25 日-2014 年 1 月 6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5 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
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4)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
(5)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 分);外国语(100 分)。


六、复试
(1)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
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 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
(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 1 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
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
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原则上按 1:1.2 的比例确定复
试人数,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加大复试比例。
(3)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线,将根据提前批面试招生公告划定相应分数线。
(4)复试形式和内容同提前批面试,复试总成绩计入总成绩。

 

七、“提前批面试”选拔
为注重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应用能力水平,我校继续开展 MPA 招生的“提前批面试”
选拔。所有考生均可申请参加上海交大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组织的 MPA“提前批面试”选拔
招生,详见在上海交大 MPA 教育网(
http://www.mpa.sjtu.edu.cn) 上公布的“2014 年提
前批面试”招生公告。

八、学制
学制:2.5 年。

九、培养方式
以基本业余授课为主,每学年辅以短期集中授课。


十、学历、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共计不低于 39 个学分),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且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要求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上海交
通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十一、
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MPA 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华山路 1954 号新建楼 2005 室 邮 编:200030
电 话:(021)62933304,62932970 联系人:陆老师,李老师
主 页:
http://www.mpa.sjtu.edu.cn
http://www.sipa.sjtu.edu.cn
E-mail:mpa@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 800 号 陈瑞球楼 337、339 邮 编:200240
电 话:(021)62821069,34206123 传 真:34206841
主 页:
http://www.gs.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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