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一、本学科点简介
师资条件:我校公共管理学院MPA学科点目前拥有一支高素质的MPA师资队伍。专任教师62人,其中正高职称27人,副高职称21人;48人获博士学位,30%有国外进修和学习经历。实行校内和校外导师共同培养的“双导师”制。
合作办学:我校已与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人才局签署了共建MPA教育中心的协议,与多个政府部门、公司企业签订了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为保证MPA的培养质量创造了优良实习条件。
二、培养目标
立足广东、面向基层,为党政机关、各类社会组织和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培养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三、招生政策
1、招生计划:计划招生8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指标为准)。
2、MPA优秀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MPA新生,联考初试成绩排名我校第一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至第三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5,000元,第七名至第十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3000元;第十一名至第二十名的考生奖励人民币1000元。
四、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为3年(可提前至2年或延后至5年),在职非脱产学习,周末时间上课。
五、拟开设主要课程
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社会研究方法、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改革与创新、城镇化与农村土地问题研究、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等。
六、报名资格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0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2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3、国民教育序列获硕士学位且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含201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考生)。
七、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专业学位代码:125200):考生须在2014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缴费、照相、打印并确认考生信息表。
3、学历认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点击链接“学信档案”后实名注册用户并申请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在线认证不成功,则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详见学历认证办法),考生须于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
4、初试、复试:联考时间为2015年1月上旬 (具体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和英语二。
联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复试,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综合素质测试。
5、录取:2015年5月、6月根据考生笔试与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6、缴费注册:2015年6月中旬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MPA研究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及时缴纳学费。9月初凭缴费发票报到注册。
八、学历学位
缴完学费、修满学分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国家承认的广东财经大学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九、培养收费:学费共计60,000元(含教材费),分年缴纳。
【相关资讯】
咨询电话: 020-38182268 3818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