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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我校公共管理学科的建设,丰富MPA日常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MPA研究生的创新与科研能力,MPA中心鼓励所有在读MPA研究生参与公共管理案例的开发与撰写。现对2018级MPA研究生开发公共管理教学案例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同学们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和研究兴趣进行案例选题并自行组队,原则上三人一组,个别组若有问题中心负责协调。案例开发小组推选一名组长,请组长在10月31日前将《案例制作开发申请表》(见附件1)发送至中心邮箱,原则上每个典型事件只能开发一个案例,且必须原创,如有重复,由MPA中心进行协调。 2、中心每年会遴选部分优秀案例上报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对中心遴选的优秀案例给予奖励。案例编写要求及格式规范请见《MPA教学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请大家严格遵照执行。 3、中心汇总案例选题申请表后进行导师分配工作,11月上旬反馈给大家;一般情况下,案例指导老师同时也是今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随后学员自行联系导师开始撰写案例。 4、2019年3月28日之前,完成案例撰写,并请指导教师将修改后的案例最终稿(案例正文和教学手册放在一个文档)的电子版发至中心邮箱。5、2019年4月,中心组织案例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告知学员。6、参加2019年4月评审的学员都可以进行2019年9月的论文开题工作;参加2019年4月评审且通过的学员可以正常申请2020年5月论文答辩工作;参加2019年4月评审但未通过的学员可以申请参加2019年10月案例再评审,若通过也可以正常申请2020年5月论文答辩工作。未在规定时间(2019年3月28日前)提交案例终稿且未参加2019年4月案例评审的学员,没有资格参加2019年10月的案例再评审,只能参加2020年4月的评审,视为自动延期。 7、开发案例的具体要求: (1)案例必须是一个事件或一项活动,而不是某类问题的纯学术性研究,一般要能够从该事件中总结和归纳具有普适价值的观点或借鉴意义。 (2)作为案例素材的事件往往具有矛盾性、争议性、创新性或批判性。 (3)MPA研究生开发的案例必须是原创性案例,最好结合自身工作开展(不宜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或人员可以使用虚构名称),也可以结合自己熟悉的与政府管理有关的其它领域,比如某项公共政策引发的社会争议以及政府部门怎样处理和协调争议。原创型案例必须完全自己创作、附以实际调研数据、进行开发研究,并制作案例说明书。 (4)完整的案例开发包括案例正文与案例教学手册两部分,在导师指导下,学生负责案例正文和案例教学手册的撰写,案例的知识产权属于学生及指导教师共同所有。
8、关于案例撰写的要求和优秀案例模板请大家翻阅本网站公告及动态中的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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